各處、室、中心:
根據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201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現將2019年清明節放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:
4月5日至7日放假,共3天。
各值班人員和行政處要嚴格按照要求,高度重視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,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、領導帶班和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制度,確保節日期間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運轉。嚴格落實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主體責任和限時要求,遇有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或重要緊急情況發生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確保祥和平安得度過節日假期。
辦公室
4月3日